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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_线上365bet开户_365BET娱乐场下载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4-09-08
        • 点击:3638
        • 来源:党政办
         铜  仁  学  院
        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授予学士学位必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三条  学士学位的评定,必须全面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历年学习成绩、实习成绩、论文及答辩和毕业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第四条  学士学位授予必须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的原则。
        第五条  工作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系)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应届的学生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交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办公室。
        (二)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系)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复核合格后提交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进行最后审议,决定是否授予学生学士学位;对于经审议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由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通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系)填写《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_线上365bet开户_365BET娱乐场下载学院应届毕业生未授予学士学位审核表》(附表),并报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办公室备案。
        (四)教务处负责学生学士学位证书的办理工作,各二级学院(系)做好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相关材料的归档和证书发放工作。
        第六条 其他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办法中与其他相关规定若有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二)对于已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如果在离校之前有严重违纪行为的,经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予以撤销其学士学位。
        (三)对于已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经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予以撤销其学士学位。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4级及以后各本科专业。
        • 本办法由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_线上365bet开户_365BET娱乐场下载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_线上365bet开户_365BET娱乐场下载学院
                                                      2014年9月8日 
         
         
         
         
          
        附件
        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_线上365bet开户_365BET娱乐场下载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_线上365bet开户_365BET娱乐场下载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士学位授予对象
        学士学位的授予对象为我校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符合授予条件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本科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设计)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在校期间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经考核合格且所修学分达到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要求。
        三、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2.学习期间考试作弊者。
        3.学习期间因其他原因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但在校期间所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已解除,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授予学位:
        (1)学习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该专业全部毕业学生的前50%(包括:①各专业四年制本科学生按四年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序;②各专业专升本学生按选拔后两年的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序)。
        (2)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4. 艺体类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未达到300分;其他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未达到320分;英语专业学生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TEM-4)成绩未达到40分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未达到45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未达到425分;非英语语种学生外语成绩未通过期末考试。
        5.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未通过一级。
        6.因外语或计算机全国统考成绩未达到学院规定的要求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授予学位:
        (1)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该专业全部毕业学生的前50%(包括:①各专业四年制本科学生按四年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序;②各专业专升本学生按选拔后两年的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序)。
        (2)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7.《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未达标。
        8.修读校级选修课程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分,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校级选修课程未取得8学分,专升本学生未取得4学分。若学生校级选修课修读学分不够,可用其在校期间所取得的创新素质与综合能力项目学分在满足人才培养方案之后多余的学分来折抵,但最多只能折抵4学分。(《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_线上365bet开户_365BET娱乐场下载学院学生创新素质与综合能力项目学分认定标准》见表1)
        9.其他未尽事项。
        表1
        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_线上365bet开户_365BET娱乐场下载学院学生创新素质与综合能力项目学分认定标准
        项目 认定内容 学 分 认证材料 备 注
         
         
         
        科技创新竞赛活 动
         
         
         
        国家级
        第1或一等奖及以上 4 证书  
        第2名或二等奖 3
        第3名或三等奖 2
        优秀(鼓励)奖 1
         
        省(部)级
        第1或一等奖及以上 3 证书  
        第2名或二等奖 2
        第3名或三等奖 1
         
        地市(校)级
        第1或一等奖及以上 1 证书  
        第2名或二等奖 0.5
         
         
        发表论文(作品)
        SCI、EI、ISTP、CSSCI、AHCI收录 第一作者 3 期刊  
         
        第二作者及以下得分为以第一作者学分乘以70%后四舍五入取整;
        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2
        其他公开出版物 第一作者 0.5
        国家级报纸 第一作者 2 报纸
        省级报纸 第一作者 1
        地市(校)级 第一作者 0.5
         
         
         
         
         
        科研工作或发明创造
        国家发明专利 第一专利发明人 3 专利证书 第二专利发明人及以下得分为第一专利发明人的学分乘以70%四舍五入取整
        国家级实用新型专利 第一专利发明人 3
        国家级外观设计专利 第一专利发明人 3
        科技成果转让或被采纳 科技成果转让、采纳 1-2 证书、协议、证明  
         
        组织科研课题
        国家级 4  
        立项证书
         
        省部级 2
        地市级(校级) 1
        参加科研课题 国家级 2 立项证书或导师的书面证明  
        省部级 1
        地市级(校级) 0.5
         
         
         
         
         
        国家等级或职业资格考试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CET6(425)分以上 2 成绩单或证书 非英语专业
        CET4(425)分以上 1
        全国专业外语考试 8级合格 2 成绩单或证书 英语专业
        4级合格 1
        普通话测试 一级乙等及以上 1-2 证书 非汉语言类专业
        二级甲等 0.5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一级证书 0.5 证书  
        非计算机类专业
        二级证书 1
        三级及以上证书 2
        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 初级程序员证书 1 证书 计算机类专业
        程序员级以上证书 2
        其它国家级资格证书类 中级及以上证书 1-2 证书 其它未列证书,可参照同类同级别证书
        初级证书 0.5
        不分级别证书 1
         
         
        文体和其它技能比赛
        国家级 第1或一等奖及以上 3 证书  
        第2名或二等奖 2
        第3名或三等奖 1
        优秀(鼓励)奖 0.5
        省(部)级 第1名或一等奖以上 2 证书  
        第2名或二等奖 1
        第3名或三等奖 0.5
        地市(校)级 第1或一等奖及以上 1 证书  
        第2名或二等奖 0.5
         
         
        社会实践活动获 奖
        国家级 第1或一等奖及以上 3 证书  
        第2名或二等奖 2
        第3名或三等奖 1
        优秀(鼓励)奖 0.5
        省(部)级 第1或一等奖及以上 2 证书  
        第2名或二等奖 1
        第3名或三等奖 0.5
        地市(校)级 第1或一等奖及以上 1 证书  
        第2名或二等奖 0.5
        公益活动 参加 累计36学时折合1学分 活动组织部门鉴定材料(签章) 在校期间最高限1学分
        志愿者活动 参加 累计36学时折合1学分 活动组织部门鉴定材料(签章) 在校期间最高限1学分
        校级以上科研、竞赛训练 参加 累计36学时折合1学分 训练记录、指导教师签字 在校期间最高限1学分
         
        注:①表中没有涵盖的奖项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②学生同时获得同项目不同等次奖项,按最高奖项计学分;③表中所指地市级以上奖项为政府机构举办并表彰的。